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天,男方增加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用人单位不得扣除。”
因此,广西女职工只要按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就应享受不少于148天的产假。
2024年广西剖腹产的产假标准是多少天?广西产假多少天?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广西剖腹产的产假标准是多少天?广西产假多少天?的全部内容。
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上所有内容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