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产假2024年新规定
根据广西省新修订的生育条例,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生育假期以外,一胎增加产假六十天、二胎增加产假七十天、三胎增加产假八十天,也就是一胎158天、二胎168天、三胎178天。
各城市2024产假最新规定
广西省明确的指出自新的条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条例规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修订条例的规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但是因为地方政策不一样,所以生育福利会有差异。以下整理2024广西省各城市产假最新规定,可供参考。
1、南宁
广西南宁市对于女职工符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管是一胎、二胎还是三胎,在女性怀孕期间,男性可享受25天的陪产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多次使用。
2、柳州
为了能让职工更好的恢复身体,柳州市政府规定难产或者实施剖腹产手术分娩的,可以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3、桂林
广西桂林市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可以按照广西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帮助和免费,比如在产假、育儿假,其薪资、福利待遇等都不变。
4、梧州
梧州市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经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公司应当批准其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
5、北海
为了减少生育经济压力广西北海规定在婚假、女性员工产假以及男性陪产假期间,其工资待遇等方面都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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