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法处罚-计划生育的处罚期有多长时间!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5-01-25 浏览:87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未婚生育必须缴纳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法律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因此,未婚生子违反我国计生法规,具体处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未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没结婚生孩子违反的是《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如果硬要说未婚生育违法的话,可能是违反了其中规定的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注:根据未婚生子上户新政策,未婚生子上户口会被当地计生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生子上户口罚款标准除了要根据当地收入水平,还要按照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2025年未婚生育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由于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开放了三胎政策,同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生育的配套政策,同时也取消了未婚生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有关规定。以前未婚生育需要交社会抚养费,但现在国家已经修改了相关规定,不需要再交社会抚养费了。也为一部分黑户解决了户口问题。
非婚生育新政策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延续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后,都有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上述法律,一方面没有否定未婚人士的生育权,另一方面保护着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
取消未婚生育交社会抚养费的省份
为了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多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有部分省份已经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了,具体如下:
1.江西省:相关政策表示取消处罚条款,对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夫妇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广东省: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删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相关处罚规定;
3.福建省:于2025年1月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