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当月社保停交还能报销吗!生育当月断交生育险可以报销吗!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5-01-25 浏览:69
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不分均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但个人不能免费获取生育保险,只能免费获取商业生育保险。对于缴纳不足12个月的人群,辞职后,必须找单位帮忙缴纳,不然是无法使用生育保险的。同时我国部分城市规定,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例如成都。对于生育保险交满一年后离职的员工也是无法进行报销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它条件。
在单位辞职前只要生育保险缴纳达到12月(含)以上,即可正常的报销生育险,如果累计缴纳不足12个月一般是不能进行报销,由于每个地区政策不同,详细需要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但是也有金额上限,各地政府限额都不一样;
- 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
-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生育险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免费,免费标准: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正常的产检是90天,包括产检的15天。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
通常情况下,对于想在怀孕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就要在怀孕后继续交社保,只要是正常参保的女职工均可报销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