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户籍新规可申请改名的七种理由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9-09 浏览:63
符合户籍新规可申请改名的七种理由:若名字有生僻字可以改名。可以改名的不止有下文的七种条件,若有特殊情况,比如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等,只要理由正当并且材料齐全,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改名成功的,但若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研究表明,名字对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有重要的影响,关乎着个体的自尊,若是不好的名字会对人格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古怪的名字常受到贬抑和嘲笑,近而影响人格的发展,并且不喜欢自己名字的人,自尊心也通常较低,常常会感到自卑,所以当名字不好的时候,可以选择去改一个更好的名字,那么下面就介绍一下改名的条件:
- 1. 名字有生僻字:当一个人名字中出现过多的生僻字时,会存在系统无法录入的情况出现,从而给生活带来很多麻烦,所以可以申请改名;
- 2. 不雅谐音歧义字:姓名是一个人的称呼、代号,若是有不雅谐音字读起来会很尴尬,在所有申请改名的理由当中,谐音产生岐义的情况也是最多的,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申请改名字比较好的理由;
- 3. 跟随母性:当婚姻关系出现变化后,很多孩子都是跟着母亲一起生活的,这种情况也属于可申请改名的理由;
- 4. 与祖辈重名:中国是一个注重孝道的国家,按照传统,是不允许出现和长辈一样的名字的,若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提交改名申请;
- 5. 重名率过高:若一个班级或者一个单位中相同名字的人过多,会引起很多误会,因此可以申请改名;
- 6. 户籍姓名有误:在以前手写记名的年代,难免会出现名字出错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改名;
- 7. 过继、收养:若是出现过继或被人收养而要求变更改姓名的情况,只要证明材料齐全,也是可以改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