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产假一般是98天。
产假的规定
苏州的产假规定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产假总共分为产前假、产后假和哺乳假三部分。
- 产前假:一般是在预产期前28天开始,预产期前工作不能再从事劳动。
- 产后假:一般是在产后28天开始,须全额支付工资。
- 哺乳假:一般是产假结束后,继续享受1小时哺乳假,直至孩子满一周岁。
具体的请根据单位的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核实。
补充说明
产假是为了保障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也是国家对人口政策的一种支持和保护。合理的产假制度有利于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