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难产定义?北京难产假期多少天?北京市难产产假天数=98+15+30=143天
北京产假难产定义
随着再婚情况的增多,对于再婚的夫妻而言,也是想要拥有自己爱情的结晶,在这个时候自然也就想要生育子女了。再婚生育要是并不符合相应的生育政策,而贸然生下了孩子,这个时候就需要承担高额的社会抚养费。离异后再婚,又想要生育二胎的夫妻双方,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即可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生育二胎。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想要再生育二胎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了解生育时间间隔以及女方年龄规定。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某些情况,如胎儿本身的问题,或母亲骨盆腔狭窄、子宫或阴道结构异常、子宫收缩无力或异常等,造成胎儿分娩困难,需要助产或剖宫产结束分娩的情况。临床上的表现是分娩过程缓慢,甚至停止。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
北京难产假期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一般我们所说的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息、剖宫生育的。 如果享受难产假,会在正常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
以北京为例:
北京正常产假是128天,如果出现难产的情况就再加15天,共计143天。
另外,如果是多胞胎的话,每多一个,就再加15天。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没有正常生下来,中途因为某些原因流产了,也是有产假的。如果怀孕16周以内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产假。怀孕16周以上,但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产假。
不同地区的产假政策都不一样,具体还要去当地社保局进行查询。
现代女性对于生活的独立意识是很强的,很多的女性在刚刚生完宝宝就想开始进行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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