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独生子女补贴政策解读
2024年新疆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实际上并没有作出改动,其沿用的仍然是2020年的规定,在该规定中,对各类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的人群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同时针对这些人群实施了不同的补贴发放政策。
虽然在新疆地区关于补贴都是实行的一套准则,但是各地区实际的执行方式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详细的领取流程还需要咨询相关部门,但大体还是依据下面的准则进行补贴的发放:
-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部分地区是16或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 3职工以外的其自己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 4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 5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 6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新疆独生子女家庭的申请补贴条件
独生子女家庭属于一大类,实际上在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补贴的流程中,还要分多种情况进行讨论,根据独生子女家庭类型的不同,相应的申请标准也存在差异,以下为具体情况:
类型 | 申领条件 |
双方申领 |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
单方申领 |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
在大多数情况下,独生子女补贴领取都有一定的年龄要求,双方申领一般需要子女的年龄在18周岁内,单方申请需要满足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或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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