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合肥孕妇都不知道,未经批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保险基金不报销。那么下面本文就从合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和报销流程的角度对新政策进行解读。
合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合肥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也就是说在确定怀孕后,应事先在合肥市范围内生育险定点医疗机构内选定产检的医疗机构,并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否则就医确认前的产前检查费不报销。整理合肥生育保险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 咨询电话 |
安徽省立医院 | 庐江路4号 | 0551-62283066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绩溪路218号 | 0551-62923801 |
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蜀山区梅山路117号 | 0551-62838508 |
武警安徽总队医院 | 庐阳区长丰路78号 | 0551-64637516 |
合肥市滨湖医院 | 紫云路与徽州大道交叉口 | 0551-62873351 |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 砀山路北二环6号 | 0551-64280879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 红星路105号 | 0551-62318226 |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 望江东路204号 | 0551-63486599 |
注:以上为合肥市部分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需要完整的列表可以到“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查看。
引用资料
- 1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用日期2021-4-5]
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合肥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项目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女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女职工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下面本文以合肥生育险生育津贴报销标准为例,合肥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如下:
合肥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1、假期天数
项目 | 产假天数 |
正常生产 | 产假为98天 |
晚育 | 增加产假60天 |
多胞胎 | 每多生一个胎儿,增加产假15天 |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 | 产假为15天 |
妊娠2个月以上未满3个月流产 | 产假为20天 |
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 | 产假为30天 |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 | 产假为42天 |
2、生育医疗费
项目名称 | 定额支付标准 |
顺产 | 1200元 |
剖宫产 | 1800元 |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项目 | 定额标准 |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 100元 |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100元 |
不满3个月流产 | 150元 |
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 | 300元 |
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 | 600元 |
绝育及复通手术 | 600元 |
合肥市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实施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限额支付,发生医疗费用高于支付限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按限额支付,低于的按实支付。
关于生育津贴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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