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标准的通知》,其中助孕含了详细的产检费用报销标准和流程。
按照该通知规定,孕期产前检查、分娩及产后护理等产科医疗服务项目可以在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目录内予以报销。对于普通住院分娩,可按住院报销标准结算。
以下是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目录中部分产科医疗服务项目的报销标准:
1.孕期产前筛查:无创DNA筛查比较高不超过2000元/次;唐氏筛查比较高不超过300元/次;NT值测量及其他血清学指标测定比较高不超过200元/次。
2.孕期彩超:不超过150元/次。
3.孕期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查:不超过50元/次。
4.妊娠糖尿病筛查:不超过100元/次。
5.产前胎位诊断、骨盆测量及分娩方式选择:不超过200元/次。
6.分娩镇痛:阿托品、芬太尼等药物镇痛,每人次比较高报销不超过100元;硬膜外麻醉比较高报销不超过500元。
7.新生儿听力筛查:不超过50元/次。
8.新生儿黄疸筛查:不超过50元/次。
需要注意的是,产检费用报销需要遵守规定的流程。具体来说,产检时需要提供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由医院在出具结算凭证后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向基金支付方(即财政部门)直接结算。如有自费部分,则可以通过现金或刷卡等方式进行缴纳,并持收据到就诊医院门诊窗口办理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特殊病种报销手续。
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目录中助孕含了多项产科医疗服务项目的报销标准,产检费用报销需要遵守规定的流程进行。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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