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胎有什么补助政策:
1.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和哺乳假期的,被保险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2.用人单位未提供生育津贴支付申请的,医疗保险医院不再支付被保险人的生育津贴。
3.在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停止向被保险人支付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将从当月起停止向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被保险人停止支付期间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4.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的,不受国内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次数(不助孕括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手术)不得超过两次。
5.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失业配偶,可享受本市生育医疗,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注:被保险人休完产假,享受用人单位正常登记的,由医疗保险中心按月发放,一次性支付。
假期规定:
自然分娩:98天;
吸引、产钳分娩和臀位牵引分娩:多15天;
难产:增加30天;
多胞胎,每多生15天;
怀孕7个月以上死胎,早产:75天;
怀孕2个月后流产: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流产4个月以下:30天;
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45天;
领取补贴条件:
1.参保缴费≥12个月;
2.计划生育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
3.被保险人夫妻均为外国籍的,生育待遇(不含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手术)申请次数不超过两次。以上就是关于广州三孩补贴新政策?[广州第三胎补贴政策]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疑惑的话欢迎提问,祝您好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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