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来讲,孕妇隔三差五请假去医院保胎公司不可以辞退,虽然请假保胎并没有在法律条文上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指出,保胎假按病假处理,企业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适当给予3-24个月的的假期,期间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如果是女职工关心胎儿发育情况,怀孕后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单位可以同意也可不同意,单位有自主权。另外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病假工资的女职工,可以从生产之日按照生育时的标准执行,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改放病假工资。
总的来说,保胎假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就是病假,保胎假只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个习惯用语,一般来说保胎假的时间都是工作单位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来决定的,并不是统一规定的。
孕妇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试用期的孕妇、孕妇有严重失职行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孕妇兼职并影响了本职工作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孕妇,不仅如此,出现以上6种情况,公司还不用支付免费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免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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