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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上户口比较新政策 南京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2024-07-17 19:12:23试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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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南京市政府发布落户政策新规,婴儿登记材料再次放宽。对于在南京出生的新生儿,只要父母任何一方登记为南京市居民,那么婴儿就可以随户。为了让大家不要错过时间,本文整理了详细的落户市区的地址和电话,希望每一个宝宝都能早日注册。

南京市上户口比较新政策 南京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南京市上户口比较新政策

根据南京户口政策: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需要按照随父或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

父母双方在南京市合肥市无稳定住所,户口在集体户或社区户的,新生儿可到集体户(学生户口和省属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除外)和社区户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涉及以后搬出去,孩子也随之搬出去,除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是当地居民的,子女向当地居民申报出生登记;

2.对于父母一方是南京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需要在居民户口落户,不能在南京落户;

3.父母双方户口均与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钩,子女可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落户;

4.如果父母双方都是外地集体户口,当地证明不能登记,子女可以落户人才流动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南京的政策,落户婴儿需要征得集体户口负责人同意,否则就是黑户,落户单位集体户口也需要征得单位同意。

南京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如无出生医学证明,当事人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无法补办生育证的,应当提交出生住院记录、入院记录等相关证明,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处理。

2.父母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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