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孕妇请了五六个月的保胎假后工资怎么算?

问题描述: 怀孕后我还在上班,本来是打算一直上到休产假,但是后面怀孕才两三个月就有先兆流产的迹象,没办法我就只能先请保胎假,目前都已经请了五六个月了,一开始我以为这种假是直接没有工资的,但是看大家说劳动法规定也可以享受一些**,所以我就来这问问大家我这个请假后的工资一般是怎么算的呢?

文章编辑2024-10-09 16:57:24 文章浏览量876 浏览
冯医生医生头像

冯医生

医生图标医师

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干燥综合症、消化系统疾病、慢性肠胃炎

按相关规定来看,在职孕妇符合生育计划,且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请假期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只是需要注意的是请保胎假需要和用人单位提前沟通交流,毕竟最终的批复权还在公司的手中,所以大家想要申请休这个假还需要出示相关的资料,这样更便于假期申请成功。

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所谓的保胎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怀孕期间的孕育假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而保胎假属于后者,根据新劳动法来看孕妇保胎假的几种情况及薪资发放如下所示:

1、产前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难产的及多胞胎每生育一个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其工资待遇按正常薪资的最低标准发放;

2、孕期因身体原因需要保胎假

它的请假前提是,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必须批准,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病假情况进行操作;

3、在家休息保胎

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拥有决定权,可批可不批,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给与薪资,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给孕妇准许保胎假。

总之新劳动法孕妇请保胎假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新劳动法规定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特别声明:

1、本文由全民健康网整理发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抄袭及引用,本文永久地址:https://www.qm120.com/pgd/q24419.html

2、本站所有内容均不能代替医生的当面诊断,内容仅供参考,请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操作,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相关推荐

相关推荐

RELATE

交流好孕

GROUP
好孕交流
扫一扫

加入好孕交流群

已经有30000+姐妹加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