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产假是178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因此,广东省法定产假至少为98+80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会影响到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产假98天还是178天
2016年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大幅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即从原来的30日延长至80日,由此女职工产假从128天增至17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达208天。
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广东省产假可享受的待遇
1. 保胎假工资照发,不过是需要医生的诊断书;
2. 产前假工资是按照之前的80%发放;
3. 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的地区,支付按照本企业上年度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工资支付。
另外关于在生育期间,是否要方放奖金问题,也是存在诸多争议。女职工在休产假时是否应发放奖金应视奖金的性质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而定。单位是有权利按照奖金的性质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发或者少发女职工奖金的。譬如:如果奖金设置的是全勤奖,女性三期时休假视为全勤,则奖金应当发放。如果奖金的性质是业绩奖,则用人单位是可以不发这部分奖金的。
由于各地的政策法规有所不同,各地的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以上是广东人的产假情况,不是全国各地都有的。具体的情况还是以所在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