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入院分娩前,医院就会向孕妇及其家属发放《出生证办理需知》,以及《出生医学证明调查表》,在新生儿出生后即可为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地点可以在天津中心妇产医院,也可以在天津市内其他医院或医疗保健部门,而之后孩子的出生证明遗失,则需要向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办。
天津中心妇产补办出生证明流程
不论是在天津中心妇产医院还是在其他医院办理的出生证明遗失,只要是在天津市内,申请出生证明补办所需的条件、材料、流程都是相似的,以下详细介绍了天津出生证补办:
1、办理条件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
2、补办材料
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3、补办流程
首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在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报纸一份; 准备好相关的补办材料之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Tips:
此外还需注意,《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还需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才能再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