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妇二胎休假规定:二胎产假多少天?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9-01 浏览:81
二胎产假多少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胎已经不是晚育,无论多高龄的产妇,不因年龄而延长产假,有的地方是98天的产假,有的地方是158天产假,具体要看当地的情况。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及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北京女职员生育二胎可以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但是不能享受晚育假期。但如遇难产或生育多胞胎则适当增加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据悉北京市还规定,女职工经过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同意,女职工最多可休7个月的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以下为北京高龄产妇必须享受的假:
- 1.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 2.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 3.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 4.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016年实施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按相关政策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这样算起来,北京的女职工无论生一孩还是生二孩,基础的假期都是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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