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上户口最新政策(青岛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7-11 浏览:177
青岛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在港、澳、台以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需要提供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以及婴儿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青岛市上户口最新政策
在青岛市办理新生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时,取消提供房主、户主的同意证明,也就是说不用非得户主点头,即可在宝宝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除了随父或随母亲登记,如果存在集体户口的情况,也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直接落户的,不用像国去一样还要提供单位集体户、村(居)委会同意证明,大大的缩短了办理的流程。
对于外地人迁入人口,青岛市也做出了统一的规划,在过去省外迁入人员落户,需要经过市公安局,不仅审批环节多,而且时限长,对此青岛市推行落户审批权限下放政策,在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和黄岛区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市局。
对于此次改革,看看青岛市本地姐妹们怎么说:
之前我和孩子住的是老房子,房子户主是已故父亲的,最近刚刚有了小孙子,想把孙子的户口落在这里,但是根据之前的政策,是需要户主开具同意证明,而他父亲不在了,房子属于他们兄弟姐妹几个,就需要征求他们的同意,但是房子以后涉及拆迁问题,他们为此闹得不愉快,派出所也不给上户,现在政策一推出,不用户主同意可以直接落户,现在轻松多了。
我和媳妇是集体户口,她下个月就生了,提前去八大峡派出所问过,工作人员说现在办理孩子落户不需要单位点头,可以直接落户,心理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下来。
总的来说,对于要在青岛落户的宝宝来说,以上的政策改革,在极大的程度上解决了办理难、流程复杂的问题。
青岛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1、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4、非婚生子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青岛市公安局正式启动新生儿落户不再需要户主“点头”,这项便民户籍政策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现在家长只需要提前准备好材料,到对应地址窗口办理即可。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青岛市上户口最新政策(青岛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详细信息,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