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育儿假单位是否必须执行?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6-29 浏览:245
广东育儿假单位是否必须执行?增加父母育儿假是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也是完善假日劳动力成本分担机制的具体措施。还说现在的关键是要落实到位,不能用各种借口和理由打折,走偏路。
广东省的相关规定表示加强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增加父母的育儿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父母每年在子女三岁以内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日劳动力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育儿假单位是必须执行的,据了解,在2024年12月1日的上午,广东省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等的内容,自这个决定公布的当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所以各大单位必须要根据新条例来执行育儿假。
自国家宣布全面开放三孩政策以来,各省就开始发布落实执行方案,除了公布三胎产假之外,还另外新增了育儿假,其中广东省也已经发布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具体要与单位进行协商;
2、10天的育儿假是在工作日的时候休,不包含节假日、休息日等等,不会重叠;
3、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年起,只有3岁以下孩子的父母才能享受育儿假。正常情况下,每年的育儿假应该在一年内完成,而不是转到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