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于超生三胎的最新罚款政策是怎样的?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6-24 浏览:107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以前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现在由于人口老龄化,所以放开了二胎,但生育率还没有得到显著提高,并大幅低于反对放开生育派的预测数据,就有一些专家建议放开三孩既符合民意也能给予家庭更大的生育自主权,但目前还未实施,所以超生三胎还是属于违法生育。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超生的罚款标准如下:
1、超生一个子女的,对是男是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
2、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符合法律规定再生育条件,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区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的计征基数征收2%的社会抚养费;
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对是男是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罚款数额跟当地的人均收入和自身经济水平有关,征收数额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如果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
全面二孩放开之后,有些家庭即使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还是想生三胎,但目前还没有放开三胎,所以对于超生三胎的深圳也是有罚款标准的,按照最新的生育政策,超生三胎的要对是男是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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