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胎政策:浙江二胎奖励12万元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2-28 浏览:3808
浙江二胎奖励12万元:全国二胎政策开放。条例还明确,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不过,公民不得以合法收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所以浙江省没有发布生育二胎奖励12万的政策,不过却是出台很多生育津贴,大家想生二胎的时候可以了解一下。
浙江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
-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可生育二胎夫妻的情形
- 1、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 2、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 3、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 4、已合法生育的子女,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 5、其他可以再生育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