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保胎请假能辞退吗?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11-06 浏览:72
孕妇保胎请假能辞退吗?孕妇保胎请假不能辞退。怀孕7个月下文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在我国,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不仅不能辞退,还要给予女职工特殊照顾。所以,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 1. 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是男是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 2. 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延缓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等;
- 3.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其中,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