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怀孕职工社保不能用吗?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9-23 浏览:63
衢州怀孕职工社保不能用吗?衢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即时)→工作人员审核、复核(5个工作日)→录入系统并结算(3个工作日)→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财务支付(3个工作日)。
职工社保就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免费,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职工怀孕使用职工社保是指里面的生育险,一般是在生完孩子之后再报销的。衢州生育险报销费用有下面四种情况,即:
- 1.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2.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3. 职工产假津贴:生育津贴免费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 4.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