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育儿假开始了吗?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9-10 浏览:47
夫妻共同育儿假开始了吗?育儿假是由《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内容,发布这一规定的原因是为了促进当代青年夫妻的生育需求。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有很多年轻夫妻因工作原因而无法正常生育,国家经过相关的调查统计后发现存在这一现象非常严重,因而才发布了育儿假。
全国实施夫妻共同育儿假的时间是在2019年5月9日发布,具体内容婴幼儿在没有达到3岁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一次10天的假期,并且在休假期间,夫妻双方所在的事业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育儿假,夫妻双方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行:
1、婴幼儿的年龄在不超过3岁的情况下才能享受;
2、夫妻双方必须要出示相关的证件,例如结婚证、生育证和身份证等。
申请育儿假的方式非常简单,需要在产假结束前一个月,向人事单位邮寄一封带回执的挂号信,在请育儿假时,女性或是男性需要写好育儿假的申请书。
在写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如果孩子的母亲已经在产假过后重新开始工作了,那么还需要在申请书上写明假期的开始时间。
夫妻共同育儿假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其内容是婴幼儿在3岁以下时,事业单位每年需要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根据女职工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在上述内容中,全民试管频道为您全面介绍了“夫妻共同育儿假开始了吗?”详细的阐述。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帮助到您。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 上一篇:老公陪产要不要额外付费?
- 下一篇:茂名能做三代试管医院一次能成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