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失独夫妻家庭补助条件,广西失独夫妻家庭补贴最新消息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7-29 00:17:00 浏览:716
广西失独夫妻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补助:1.夫妻双方均为广西户籍;2.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且唯一子女在2024年12月31日前死亡;3.子女死亡时未满18周岁,或已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且未婚;4.夫妻双方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女方年满45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的扶助金,直至终身。具体补助标准和办理流程,建议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消息,2024年广西将继续加大对失独夫妻家庭的扶助力度,进一步提高扶助金标准,并提供更加全面的关爱服务,帮助失独夫妻家庭走出困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除了经济上的扶助,广西还为失独夫妻家庭提供哪些关爱服务呢?
广西失独夫妻家庭关爱服务
除了经济上的扶助,广西还为失独夫妻家庭提供以下关爱服务:
1.心理慰藉服务:组织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人员,定期对失独夫妻家庭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走出丧子之痛,重拾生活信心。
2.健康管理服务:为失独夫妻家庭提供免费的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等服务,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3.社会融入服务:组织失独夫妻家庭开展联谊活动,帮助他们扩大社交圈,融入社会,避免孤独感。
4.法律援助服务:为失独夫妻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生活照料服务:对生活困难的失独夫妻家庭,提供居家养老、助餐、助洁等生活照料服务。
广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广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扶助对象:
1.193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
3.夫妻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
2.扶助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特别扶助金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
3.对计划生育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由当地政府给予必要的社会救助。
3.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3.独生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办理流程:
1.申找私人医院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报乡镇(街道)审核
3.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发放特别扶助金。
广西失独夫妻家庭心理援助
广西各地积极开展针对失独夫妻家庭的心理援助工作,主要措施包括:
1.建立心理咨询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等机构,建立覆盖城乡的心理咨询服务网络,为失独夫妻家庭提供便捷的心理咨询服务。
2.组建专业心理咨询队伍:加强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专门为失独夫妻家庭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失独夫妻家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他们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
4.搭建互助交流平台:组织失独夫妻家庭开展联谊活动,搭建互助交流平台,让他们相互倾诉、相互鼓励,共同走出心理阴影。
广西高度重视失独夫妻家庭的帮扶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经济扶助、关爱服务、心理援助等方面,为失独夫妻家庭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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