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育二胎政策解析 关于江苏生育二胎津贴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7-03 浏览:1478
关于江苏生育二胎产假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规定的妇女,生育二胎后,女方产假有128天,男方护理假有15天,期间工资照发,不得影响福利待遇,我国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和护理假规定的假期。
前几年我国开放二胎,但我国的新生儿出生率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上升,仍然处于下滑趋势。为此我国又推出了生育补助政策,各地也根据当地情况做出了相应的生育奖励,那关于江苏的二胎补贴政策的具体情况,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江苏生育二胎政策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于2016年3月30日经省12届人大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2016年3月3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符合以下条例规定的夫妻,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 1. 针对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并且经过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的;
- 2. 夫妻一方为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等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
- 3. 再婚夫妻一方有丧偶的情况,并且另一方没有生育资本,可以再育一孩;
- 4. 再婚夫妻一方离婚,并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的情况;
- 5. 夫妻双方均是两代独生子女,并且目前只有一个孩子的可以生二胎;
- 6. 从事井下作业,比如矿工、隧道工等,只有一个子女可以再生育一孩。
关于江苏生育二胎津贴
生育津贴是要缴纳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女性可以享受的,根据本人的城市平均工资水平来划分。津贴期限是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的,享受三个月;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三个月;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宫外孕的享受一个月。
同时生育津贴也是有一定标准的,不用人群所发放的生育津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津贴标准如下。
- 1. 女性职工的津贴标准:按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的享受的生育津贴;
- 2. 个体工商户或者是自由职业者,那么津贴的标准不超过本市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计发,注意农村和城镇的标准不同;
- 3. 在失业保险期内的妇女,可以先经过失业保险机构核实,然后发放当月的失业保险金。
举例说明:比如某位25岁的女职工,工资收入是每月2500元,那么按照正常的生育情况,生育二胎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并且金额为每月2500元,如果是难产或者其他情况,则按照规定增加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