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育儿假新规解读,自然年周年心中有数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6-26 浏览:11238
江苏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江苏育儿假。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而且,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2025江苏育儿假新规解读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育儿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育儿假是指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子女出生后一定时间内享受的休假待遇,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在子女出生后的一定时间内申请享受育儿假,关于2025江苏育儿假新规解读如下:
1、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2、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继续做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工作。落实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按照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支付生育津贴。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3、完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4、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骋行为,消除就业男的女的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要求,积极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防止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被降薪辞退。
对于女性来说,生孩子确实需要一段时间来抚养孩子,这样女性的压力就会小得多,她们也可以照顾好孩子,尤其是母乳喂养的孩子,最重要的是,女性朋友也可以有一个更好的休息场所,这对女性的健康也非常有益,因此,育儿假是必要的。
江苏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江苏育儿假从2月10日开始执行。因为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5年2月10日印发了《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确定了延长产假天数和育儿假天数,最新政策更新于2025年3月1日。2025江苏育儿假10天不包括周末。
因为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而周末属于公休日,不算工作日,因此育儿假10天不包括周末。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抵扣。
育儿假一般是指刚生育子女的父母,在一定时间内享受育儿假期的福利制度,根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而有所不同,通常为5-10天左右。
育儿假按自然年还是周年
按年度休,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育儿假支持的对象是符合要求的夫妻,一般规定在子女满三周岁之前,每个人可以每年有五个工作日的假期,既可以连着休,也可以分开休,这时期内的工资待遇和平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