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孕妇可以享受产假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11-18 浏览:115
未婚孕妇可以享受产假:产假不少于98天。
2012年4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
意味着职业女性即使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这就是未婚的单身女性可以享受产假的规定,而且2012年还规定在职孕妇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包括:
- 1.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 2.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
- 3.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 4.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以上就是孕妇产假的相关福利待遇的规定,不论是结婚的还是未婚生育的都一律按照以上福利待遇对待,并且任何公司都不能以没有结婚证为由不批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