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9-12 浏览:41
非婚生育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在我们国家未婚生育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存在超生,依然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用的,社会抚养费一般不限制地区,缴纳一次即可。如果要分期缴纳,需提供书面申请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会加收欠缴,并由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需按照相关征收标准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婚生育三胎及三胎以上的,征收基数会达到三倍以上六倍以下,所以现在未婚生育任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此外,根据最新消息称,江西、广东、福建等地已经删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相关处罚规定。且上海等地也也已经开放了非婚生子第一胎免罚款的规定,所以大家可以详细咨询一下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了解一下情况。
2024民法典中并没有非婚生育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仍然是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不过现在部分地区逐渐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所以具体需要视当地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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