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必须去社保局备案
作者:全民健康网 时间:2024-09-10 浏览:115
怀孕三个月必须去社保局备案:必须备案才可以报销产检费用。生育保险有些地区需要提前备案,有些地区则不需要提前备案,生育保险只报销住院期间的费用,出院时一定要办理住院明细清单,和一些其他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需要在职工产后18个月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相应的《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
生育险是针对生育家庭推出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缴纳后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费用报销,孕妈在怀孕后因当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并带起备案所需资料,以下是生育保险的备案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 1. 女方需要携带社保卡、身份证、保健手册、异地生育需要提供异地生育证明等资料,并要加盖单位公章;
- 2. 女方一定要提前到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手续—“准生证”,对社保局生育待遇的享受非常关键;
- 3. 用准生证等相关材料去经常居住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源围产手册,婴儿出生以后办理“婴幼儿保健手册”也是需要这一步的;
- 4. 生育时必须达到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无法享受检查费、住院床位费、营养补助等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