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泄能治吗怎么治**生都应该了解
一种是国内认为不能进入阴道即射精、或不超过一分钟即射精称之为早泄;
另一种是国外认为50%以上次数,在女之前射精称之为早泄。
为什么国内、国外早泄的定义差别那么大呢?观念而已。我个人认为,国内注重的是性的生物功能;国外注重的是性的社会功能。
1,国内的定义:如果性仅仅是为了生育,那国内对早泄的定义“不能进入阴道即射精、或不超过一分钟即射精称之为早泄”就是正确的定义。当然,这样的定义仅仅是从纯生物角度出发,这样的定义根本没有考虑性的社会意义,丝毫没有考虑到女性的感受。
2,国外的定义:国外对早泄的定义“50%以上次数,在女之前射精称之为早泄。”以女性的主观感受为基础,比较合乎“性和谐”这一基本原则。
同时,当男性能够带给女性的享受时,男性不仅能够满足原始的生理(射精),更能满足男性“征服”异性的雄性需求,享受更高层次的“赐与”女的精神享受。所以,我觉得,国外对早泄的定义比较合理。
别小看“定义”的意义。性咨询时,并不少见的个案中,当女方不满现状,要求男方承担起责任,主动寻求改变时,一些男子会引用“医生”的定义,振振有词:“医生、书上都说,时间超过一分钟就是正常!我没有问题,如果我们有问题,那就是你的问题!”此时的女方,除了埋怨男方的自私、强辩外,对这些“医生”也难以有什么好感。
的研究都表明,75%以上的男子是在2-6分钟精的,而女子一般至少需要8-15分钟的兴奋时间才能达到。如果按照国外早泄的定义,那岂不是说很多男子都是早泄?
除了那25%的幸运儿,那75%的男子都是早泄?你只考虑女诱人受,就不考虑男诱人受?你叫男人如何活?
是啊,从进化的角度来说,早泄可以说是与生皆来的。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我们的先人生存的环境很为恶劣。恶劣的生存环境要求男性尽早结束交配,作好提防来保护自己及对象,避免受到周围游荡的猛兽随时可能的伤害。而女性即需要30分钟左右的平卧时间以利于精子进入输卵管和卵子结合(受精),这就是性不和谐的较基本根源。
从另外的角度来说,早泄只是“观念病”。即你认为是病,就是病;你认为不是病,就不是病。
何解?如果你生在并不遥远的过去,在男权主义占优势的年代,男人没有满足女性的责任,当然就不会觉得自己“有问题”。再说,在那个年代,“好女人”那里可以象那些“”那样,“不知羞耻”地要求呢?所以,在那个年代,大多数男人属于正常男人,脑子里根本没有“早泄”这个观念存在。
女性的不满?有吗?如果有,那也只是在她们的内心而已,谁在乎?遇到这样的“”还不休了她?让她找西门庆去吧。嗯,或者,在那个年代,西门庆的女人们遭遇的也未必都是不幸,至少她们。哦,扯远了,抱歉。
温馨提示:对于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大多数男人来说,仅仅依靠生殖本能的驱动去进行是不够的,要达到和享受“性和谐”生活,需要掌握调节方法,掌握必要的。这可以说是男子成长的“必修课”。可惜,很多男子早泄毫无意识,社会也从未提供这方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