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广昌县16家正规DNA亲子鉴定中心大全(附2025鉴定中心汇总)
抚州广昌县DNA亲子鉴定办理中心地址在哪里?抚州广昌县DNA亲子鉴定办理中心地址在广昌县盱江镇广莲路(国医基因 )。在抚州广昌县,进行司法亲子鉴定时,需提供相关证照(包括、出生证、结婚/明)。但对于个人隐私或胎儿亲子鉴定,可选择匿名处理,无需展示个人证照,且接受邮寄样本。选择合规的亲子鉴定机构,可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抚州广昌县正规亲子鉴定机构汇总
1、抚州广昌县国医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机构地址:广昌县盱江镇广莲路;
业务范围: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服务范围:临川区、东乡区、南城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金溪县、黎川县、宜黄县、资溪县、广昌县等,其他省亦可
2、抚州广昌县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解放南路146号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落户亲子鉴定;
3、抚州广昌县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抚州市广昌县解放北路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抚州广昌县正规亲子鉴定采样机构一览
4、国医基因广昌县人民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广昌县盱江镇广莲路(广昌县人民医院内)
5、国医基因广昌县中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解放南路146号(广昌县中医院内)
声明:国医基因采样中心并不能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采样,司法亲子鉴定只能前往当地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部分采样中心已关闭,请核实后再前往采样。
江西正规司法鉴定机构一览
6、江西抚州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抚州市环城南路306号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
7、抚州玉茗法医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8、江西群星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抚州市东乡区南英大道江西荣成旁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
9、广昌盱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广昌县盱江镇广莲路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0、抚州思康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抚州市王安石大道东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11、抚州金田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抚州市南门路516号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
12、宜黄维正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宜黄县县凤冈镇学前街105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3、抚州文昌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抚州市东岸曾家抚北路288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4、江西博中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汤显祖大道以西、仙临路以北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
15、江西赣东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玉茗大道1幢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
抚州广昌县DNA亲子鉴定费用价格表一览:
1.抚州广昌县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500-5000元左右;胎儿亲子鉴定是指胎儿亲子鉴定的一种,即未出生的胎儿可以与疑父进行亲子鉴定。只要孕期5周以上就可以进行,只需抽取孕妇手臂10ml静脉血即可。对孕妇和胎儿伤害小。
2.抚州广昌县个人隐私亲子鉴定:2000-2600元左右;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可以自行完成,不需要去鉴定机构现场,可以偷偷采集样本送至鉴定机构,或者匿名邮寄到鉴定机构。个人亲子鉴定可匿名、可化名、可私下进行办理。很好了保护客户隐私。DNA亲子鉴定机构出具的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报告准确可靠,并对结果负法律责任。
3.抚州广昌县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600-3600元左右;司法亲子鉴定流程手续相对于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就较为复杂,需要提前联系司法鉴定所咨询预约办理时间。然后携带件前往司法鉴定所进行办理。到达现场后进行检验件是否真实、填写《司法鉴定委托表》、录指纹、拍照、采样。等待3-5个工作日出具结果即可,出具的鉴定报告具有司法效应,可用于上户,落户,移民,可靠,诉讼等一系列司法用途。注:司法鉴定需要要求鉴定人前往现场办理,不然报告无效。
抚州广昌县DNA亲子鉴定办理流程:
1.预约时间申请委托:联系机构了解相关情况,预约时间申请委托;
2.按指导收集样本:可在机构指导下或到医院收集样本邮寄;司法亲子鉴定需要到现场采样
3.按机构价格支付:按机构亲子鉴定价格或协商价格支付;
4.样本鉴送实验室:机构将样本保存并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什么是个人隐私亲子鉴定?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又称匿名亲子鉴定,可以匿名,保护个人隐私,不具有法律效力DNA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有利于维护家庭,很多人会选择偷偷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