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法定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在分娩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分娩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分娩前后可长达四个月,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产假由90天增加到14周,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定了相关待遇。
二、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假期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宝宝)。
2、产前检查:怀孕期间,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助孕括怀孕十二周内的初次检查)应当算作工作时间。(有些企业把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病假、缺勤等。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
3、产前休息:如果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要休息一个小时。不允许上夜班。
4、母乳喂养时间:一岁以内的婴儿,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也可以组合使用。
其他地方规定假期
1、产前休假:怀孕7个月以上,有工作许可证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休两个半月的产前休假。如果有的地方法规规定必须请假,单位要批准请假。比如上海的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医院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重度妊娠综合征、妊娠并发症等病史的。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产前休假。”
2、哺乳假:生育后,女职工有困难且有工作证的,可以申请,经单位批准,可以休哺乳假6个半月。
3、产假:医生会开证明,按病假处理。
4、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妈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避免自己犯错误。
三、第二胎产假天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没有明确是否助孕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立法本意,产假以自然日计算,助孕括法定休息日和期间的法定节假日。
现行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比如《广东省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暂行规定》规定了年休假和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节假日有公休日的,不额外增加节假日天数。
在人口老龄化的今天,持续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终于迎来了使命的终结。如今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完全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二胎,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以上就是关于国家法定产假一共有多少天?法定产假能放多久?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