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省份相继发布“单独二胎新政”后,山东省紧随其后,于2014年5月30日正式宣布,凡符合单独二胎条件的夫妇,均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申请生育二胎。
青岛是山东省的一个主要城市。山东省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5月开始实施,意味着青岛的“单独二胎政策”开始实施。也就是说,青岛的单独二胎政策可以参照山东的单独二胎政策执行。
2014年7月,“单独二孩”政策落户青岛一个月。青岛已为733对夫妇发放了“单独两孩”生育证,另有1554对夫妇正在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
据介绍,自5月30日山东省实施“单独两孩”以来,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及时做出部署,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咨询工作。
新政策实施当天,青岛市卫生计生部门开始受理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条件的人员申请,并在第一时间印制发放了《“单独两孩”张贴画》、《生育新政明白办》、《生育政策十问》等宣传资料。在各级卫生计生办公室和城市社区服务大厅设立宣传咨询台,同时通过展板、公告栏等形式宣传公共政策实施方案和证明。
规范生育审批,简化程序,在计生服务大厅和窗口全面受理“单独两孩”申请,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并愿意生育的夫妇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青岛市单独二胎条件:
055-79000(以下简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诊断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患有,依法自己生子女后怀孕的;
(4)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