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孩子是根据中国人口结构问题提出的改进计划。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第二个孩子政策后,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将坚决执行相关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于2014年1月推进实施。
浙江1月起实施单独二胎
温州作为浙江省独生子女试点城市,自1月17日起同时启动独生子女政策。所谓独生子女,是指一方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再生子女。
单独二胎不适用于双胎家庭
申请单独二胎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独生子女的定义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没有亲生或父母收养的兄弟姐妹,二是曾经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在生孩子前死亡。
根据浙江有关文件,任何一对夫妇在浙江注册,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政策。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夫妇可以先向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再生子女。
农村户口可向男方户籍地申请二胎申请
申请地点有两种: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第一胎不为双胎或者多胞胎的,可以依法再生子女。
浙江省第二个孩子提交申请后,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颁发出生证明。根据《浙江省再生育审批条例》,第二个孩子的出生证明应先向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胎准生证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
浙江单独二胎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单独生育证明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婚育证明、工作证明、育龄妇女B超声单、再生申请表、双方照片等9种材料。
独生子女提出后,全国各地将尽快完成政策改进。但由于地方情况不同,政策出台时间和实施细则也不同。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参考全国各地的新政策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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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孩子的建议是继续和完善计划生育的基本国家政策。全面实施后,国家将根据实施情况逐步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确保人口的长期、稳定、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