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天津生育津贴分几次发放,具体次数和生育情况有关:天津生育津贴一般按月发放。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天津生育津贴分几次发放这个问题,一般生育津贴是按月拨付,直到女方产假休完的次月生育津贴正好拨付完毕。生育津贴一次性拨付的情况是,申报生育津贴时提交材料比较晚,拖到产假快休完了才办理下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一次性付清的。
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该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打到个人账户。
生育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生育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其他费用等,具体内容如下: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险基金支付;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天津地区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标准为一级医院定额支付1000元、二级医院定额支付1300元、三级医院定额支付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