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子说法:女子KTV遭陌怀孩子袭胸(警方回应)

2024-11-22 08:35:44
来源:全民健康网试管婴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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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子说法:女子KTV遭陌怀孩子袭胸(警方回应)

皓子说法:女子KTV遭陌怀孩子袭胸(警方回应)

浙江慈溪,一女子去KTV唱歌时,被一陌怀孩子袭胸,女子很生气,把监控视频发到网上,想要找到该男子。不曾想,却被网友质疑:“你穿得太少?”

视频显示,一女子当天去某KTV唱歌,走在过道上时,迎面走来了两个疑似醉酒的男子,一个穿着白色上衣,一个穿着深色上衣,两个男子手勾着手往前走。

女子看到两人走过来,就缩到了墙脚给两人让路。不曾想,那白色上衣的男子经过女子旁边时,突然俯下身子,不断用手袭击女子的胸部,女子吓得大叫,并不断躲闪。

过了一会,白色男子停止了袭击动作,好像还看着女子笑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开了过道,深色衣服男子也紧随其后离开。女子则一直愣愣的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

事后,女子去调取了监控视频,发到了网上。不曾想,其遭遇却被不少网友质疑,说:“如果女子穿的不是这么暴露的话,就不会这样。”还有人说“一个男的大晚上的去唱什么歌,该!”从留言看,说什么的都有。

女子看后很委屈,女子表示当天自己穿的是店里的工作服,是西装,该遮挡的地方都遮挡了,不存在暴露,下班后没有更换就应邀去唱歌了。女子还说,当时自己被欺负后,脑子一片空白,发视频只是想找到这个男子要个说法,却遭到了键盘侠的讽刺!

女子不禁在网上发出疑问:“女人不可以去唱歌?男人犯罪难道就是女人的问题吗?”

@皓子说法

女子穿多穿少,只要不是穿到有伤风化,甚至是违法的程度。我们认为这都是女子的权利,网友不顾女子感受的妄加评论,确实不妥,严重的还能构成网暴,给他人带来伤害,这样的言行确实太不负责任!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如何评价呢?

1、男子肆无忌惮的侵犯女子私密部位,不仅不道德,其行为更是已经构成治安违法,属于猥亵。

猥亵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本人的行为。常见的猥亵行为包括对本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等等。

具体到此事中,女子和男子只是擦肩而过,还主动给两人路过,其没有任何过错。男子看到女子就色心大起,直接袭击女子的私密部位,使用的手段对女子实施了猥亵的行为,没有异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本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从视频显示来看,男子是在KTV这种公共场所,毫无理由的强制对一陌生孩子子实施猥亵行为,事后还用挑衅的眼光看着女子笑,说明男子主观上存在着逞强斗狠,无所顾忌的思想,根本没有做错事的觉悟,主观恶性很大。

我们认为,男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后半段,给予其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2、女子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男子承担民事责任,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男子的行为虽然没有给女子造成实际损失,但是侵犯了女子的身体,损害了女子的人格权,使女子在精神上受到了损害。此行为从民法的角度看,属于在对女子实施性骚扰。

《民法典》第一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到此事中,女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男子对自己赔礼道歉。同时女子因男子的行为陷入了精神上的痛苦,女子还可以要求男子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最后,人与兽的最大区别就是,人可以克制自己的欲望,而动物只会依照本能行事。男子酒后撒疯,其行为已经与禽兽无异。

我们希望,能够尽快找到该男子,让其受到应有的处罚,给女子一个说法。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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