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独生子女证补贴申领条件,领取补贴的基本条件是按照各项规定生育。即使是同一个城市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补贴,不同的区域之间的补贴政策、扶助标准、扶助对象也有所不同,城镇和农村户籍补贴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家在领取不同项目的独生子女补贴时,应该先了解当地政策,弄清楚补贴领取条件、资料、流程,找准时间、地点,避免在领取的过程中遇到问题。
重庆独生子女证补贴申请条件在渝北区、渝中区、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涪陵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北碚区等区域是有统一的规定的,每个地区都要按照这个标准申领补贴。
重庆独生子女证补贴分为4项,每一项的补贴条件都不同,比如说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无业居民以及残疾家庭都有不同的补贴条件,我们来看看。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申报条件:
(1)按照各项规定生育;
(2)本市农业户口、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及其配偶曾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宝宝;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年满60周岁。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申报条件:
(1)按照各项规定生育;
(2)本市户口;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自己生)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申请当年年满49周岁。
3、对农村、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分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申报条件:
(1)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户口和居住地均在奉节县境内;
(3) 只生育一个子女,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 属农村或城镇无业居民;
(5) 未享受过独生子女的其它待遇;
4、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三级以上残疾家庭、农村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每年每户发给扶助金600元。
申报条件:
(1) 按照各项规定生育;
(2) 具有本县户籍;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自己生)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农村居民本人及其配偶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且鉴定为四级以下残疾,未再生育或自己生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 女方年满45周岁至49周岁。
重庆市各区域内领取独生子女补贴除了需要符合条件之外,还需要提交一定的办理材料,独生子女补贴办理材料也是比较简单的,主要是用来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无论在重庆市的哪个区域内,独生子女补贴申领材料提交要注意齐全性,如果不齐全是没有办法通过审核的,那么就需要补交资料才能申领重庆市独生子女补贴。具体需要以下5种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4、结婚和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
5、独生子女证。
看了以上的内容想必大家已经对重庆市各区域的独生子女补贴办理条件和资料有所了解,但是对于办理流程大家还是有疑惑,接下来再给大家讲一下申领的具体流程。
其实,在重庆市的各个区域内,比如说渝北区,独生子女补办流程和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差不多,渝北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本人申报,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单位,没有单位的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且填写独生子女补贴申请表。
2、村级核实,单位或者是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资料提交完全之后,报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
3、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接到申请表和资料之后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财务部门,符合条件的发放重庆独生子女证补贴。
独生子女证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只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小孩的家庭都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好处非常多,比如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等,但是享受这些好处的前提是先办理独生子女证,之后在持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