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特殊群体,失去独立性的家庭需要情感和精神寄托。因此近年来各地社区都把关爱失去独立性的家庭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当然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失去独立性的补贴政策。近日,2025年出台了失去独立性的新政策。在补贴的同时国家也鼓励有条件的父母再生。不同地方的补贴政策不同。成都比较高可获得5万元的再生补贴。
国家对失独国家有补贴
失去独立补贴的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夫妻,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应当按照规定得到帮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期间,应当按照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的奖励和帮助的,继续享受相关的奖励和帮助。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的援助政策有所不同。
失独夫妻家庭享受国家扶持
成都
自2015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的特殊援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的特殊援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此外四川省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妇申请辅助生育,比较高可获得5万元。
北京
根据《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因意外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该男子60岁以上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安徽
安徽城乡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政府对死后不再生育或者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补助:城市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240元、4080元;农村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280元、2520元,逐年提高,逐步实现城乡统一。
失去独立补贴的城镇和农村标准不同
辽宁
辽宁省对49岁以上女性独生子女残疾和死亡家庭夫妇的特殊扶持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270元(残疾)、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残疾)、170元(死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河南
河南省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49岁以上夫妇的特殊援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和68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省辖市、县级人民政府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给予救助。未再生子女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照《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相关奖励和优待。对于符合政策的家庭养老、医疗等方面,还规定了相应的资金补贴、优先保障等政策。
山东
山东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的特殊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残疾家庭夫妇实行国家确定的特殊补助标准,即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
陕西
将60岁以上城乡独生子女家庭人均月补助金提高到1000元,一次性补助标准提高到3万元;安排60岁以上独生子女到政府设立的养老机构,费用由财政支付;为残疾死亡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免费获取商业护理保险。
失去独立补贴的申请
需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当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填写相关表格,计划生育办公室将表格送当地县卫生计划生育局或计划生育协会申请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失独补贴向卫计局申请
1、本人申请
符合失去独立家庭一次性补贴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失去独立家庭一次性补贴申报手册》一式两份,经居委会或社区审议后,向本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配偶所在单位证明。失去独立家庭的一次性补贴原则上由失去独立家庭的妇女提出申请。如果失去独立家庭的家庭离婚或一方死亡,则以子女抚养方为申请人。
2、单位初审
单位应当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失去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贴申请手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收养证书或者收养公证书、独生子女死亡证明;离婚或者丧偶的,应当同时审查离婚证明或者配偶的死亡证明材料。
3、主管单位审核确认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失去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申报手册》及有关材料报市主管局(办公室)审核确认。
失独补贴申请六大流程六大流程
4、市人口计生局备案
市主管单位审核确认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失去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贴申报手册》及有关材料报市人口计划生育局备案。
5、资金发放
市主管单位审核确认,市人口计划生育局备案后,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标准向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发放一次性补贴。
6、市人口计生局总结
市人口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每年10月1日前向市人口计划生育局提交今年市单位失去家庭一次性补贴汇总表,市人口计划生育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所需资金,年底前向市主管局(办公室)拨款,市主管局(办公室)应及时向失去家庭单位拨款。
领取失去独立补贴的时间
根据不同地区,获得失去独立财产的补贴的时间会有所不同。大多数地区每年年底发放。以北京为例,北京的审计时间为每年10月至次年1月15日结束,审计结束后3月前提交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