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津二孩、三孩政策的全面实施,以及相关部门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生育问题迅速成为热门话题。天津很多职工最关心的就是产假时间和产假期间的工资结算,因为只有有了合法权益才能决定要不要再要一个宝宝。所以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天津新的职工产假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女性产假:在原规定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所以产假等于98+60=158天。而且夫妻双方育儿假都增加5天,所以如果单位批准,产假可以达到163天。但是因为国家不允许连续休育儿假和产假,所以要看公司的规定。如果同意,可以连续休163天。还规定产妇难产的,可以增加15天;多胞胎的,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根据这一规定,不同情况实际产假天数并不完全一致。所以不管是158天还是163天,一般都是产假天数。
男性陪产假:天津也明确规定,在延长女性产假的同时也延长男性陪产假。目前陪产假15天。如果单位同意连续休育儿假,那么陪产假可以达到20天,节假日和周末都包括在内,期间工资也是按工资发放。
1、先准备好身份证和出生资料,然后交给人事。然后拿到产假申请表;
2、根据单位要求填写产假申请表,交主管和经理签字;
3、提交产假申请及相关生育资料(准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到人事部门进行核实和备案。
如果单位不让休产假,可以先协商。如果还是意见不一,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仲裁,这样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所以面对自己的权益,一定要依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