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2024-12-15 04:21:07
来源:全民健康网试管婴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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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已于2014年3月28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请见下文!

宿迁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一、3月28日,江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政策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江苏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仅有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仅有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仅有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仅有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仅有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