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已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请见下表!
儋州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5月30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海南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单独二孩”政策,即原规定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孩,现修改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目前,琼海市“单独二孩”申请工作已于6月1日开始受理。琼海市计生委负责人提醒城镇户口育龄夫妇要认真解读政策,注意“二孩”非“二胎”,如果一胎为双胎或多胎,即使是“单独”或“双独”夫妻也不能再申请生二胎。
1、经省或者设区的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离婚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
3、丧偶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4、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鉴定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6、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户口簿申请人双方户口簿(1本),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2个),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申请人双方的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
再生育审批表1、夫妻双方户籍都是本省的,可以选择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
2、夫妻一方户籍是本省的,可以到本省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
一式四份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具体流程
1申请人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再生育申请。所需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簿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2交申请人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盖章,再将资料交到交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所需材料: 再生育审批表 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簿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3村(居)委会将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交镇(街)人口计生办审批。所需材料: 再生育审批表 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簿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4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证单位查询
儋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1:30, 14:00-17:
地 址:儋州市中兴大街市委办公楼
电 话:089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