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女同性去台湾省可以领证结婚吗?
大陆人女同性去台湾省是不可以领证结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的女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的女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说就算是同性恋也是不可以去台湾领证结婚的。
2019年5月17日,台湾立法机构“内务委员会”在三读时通过了《法院解释与执行法第748号》(俗称“同性婚姻特别法”),规定同性两人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登记结婚。在亲子关系部分,允许民法,采用继父母收养,即双方可以收养对方自己的子女。台湾区的同性恋结婚,其名称不是,但与异性恋的婚姻关系本质相同,享有财产继承权、医疗权和养育子女的权利,同时必须遵循单一配偶的义务。目前台湾承认同性婚姻只有两种形式。
所以说大陆人目前是不可以去台湾省进行领证结婚的,目前在大陆同性恋是不可以进行领证结婚的,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的女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说很多同性恋群体在台湾同性恋合法政策颁发出来的时候,都前往台湾省想领证,结果由于限制,大陆同性恋依旧无法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