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脏炎是一种炎症反应,也是肾免疫介导的炎症反应,可分为急性肾炎与慢性肾炎。急性肾炎小球肾炎是一种以血尿、蛋白尿、水肿、高血压为主的急性疾病,一旦发现并及时就医。
慢性肾炎是一种由慢性肾小球病变所致的肾小球病,其病因多种多样。发病原因不明,与链球菌感染无关。根据统计,只有15%~20%的患者由急性肾小球肾炎转为亚临床型,但由于急性肾小球肾炎不易诊断,所以该病所占比例较高。
当然,更多的学者认为,肾小球肾炎与急性肾炎并无必然联系,可能是各种细菌、病毒或原虫通过免疫机制、炎症介质因子、非免疫机制等感染所致,大部分慢性肾炎患者并无急性肾炎病史。
慢性肾炎合并生育:
1、慢性肾炎处于活跃期。慢性肾炎,严重的高血压。妇女慢性肾功能不全。妊娠肾炎可能会延迟甚至恶化病情,最后发展为慢性肾衰竭。长期肾炎活动期,即尿中除蛋白质外,还有红细胞、白细胞和管型增多。血中补体C3降低,表明病情不稳定,免疫反应仍然活跃。这时,假如火上浇油,妊娠会加重病情。
2、大量蛋白尿患者容易发生慢性肾炎。妊娠使血浆白蛋白水平下降,引起严重水肿,血容量增加,血压升高,心力衰竭。
3、患肾病的人血压超过150/100毫米的汞柱。此类病人在孕期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引起高血压脑病、惊厥、死胎,还可引起心力衰竭、急性肾衰竭、产后出血等。
4、慢性肾炎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肾功能不全者怀孕后,肾脏可能无法承受,导致尿毒症,危及生命。慢性肾炎患者并不一定都不能生育,应根据肾炎的类型、病情的严重性、肾功能情况等进行判断。
但同时伴有慢性隐匿性肾炎。肾炎症较轻,仅有少量的蛋白尿。如果没有高血压、肾功能减退等肾病患者,可以在严格的医学监督下允许怀孕。但是这样的病人必须定期检查尿常规,测量血压,检查肾功能,尤其是晚期妊娠,每周检查两次尿常规,每天测血压,每1-2周检查一次。如果尿蛋白增多,血压明显升高,肾功能下降,应及时终止妊娠。
这需要进行试管婴儿,确保怀孕成功。
每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聪明、健康,但是产前产后护理的基础是父母的身体状况以及精卵的质量。所以在试管婴儿怀孕之前,要做全面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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