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育儿假是不是强制执行
因为育儿假属于法定节假日,是上海政府为生育子女夫妇推出的福利假期,所以上海育儿假是强制执行的,符合条件的职工都可以向单位进行申请。当然,上海育儿假除了这些规定外,针对不同的城区其政策也不同,详细如下。
1、黄浦区
上海黄浦区规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若用人单位没有落实规定,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企业不能以任何理由规避履行法定义务或限制员工假期享受。
2、徐汇区
上海徐汇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且每生育一个子女都能享受育儿假,休假期间视为出勤,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长宁区
对于符合育儿假条件的员工,在上海长宁区申请育儿假的话需要准备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资料,待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即可正常享受。
4、静安区
上海静安区职工育儿假从生产后的当年就开始享受,对于推出育儿假之前生产的职工,则不享有育儿假,育儿假不可转到下一年,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次使用。
5、普陀区
由于上海目前只规定了符合政策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育儿假,但未规定对没有休育儿假的职工有相应免费,所以如果职工再生育孩子后没有休育儿假,那么是没有任何形式免费的。
上海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从2021年11月25日就增设了育儿假,并自公布之日施行,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设置育儿假主要是鼓励、支持家庭生育、养育,为劳动者照护婴幼儿提供便利,让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于妇女职工的支持和爱护。
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举例来说,有两个孩子未满三周岁就可以休10天育儿假,另外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与产假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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