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产前,孕妇还可以享受长达15天的休假时间,以确保孕妇在怀孕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照顾。
福州三胎产假有多少天
福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重新修改了相关生育条例,目前延长了产假和陪产假,即目前产假至少有158天,但是因为地方政策不一样,所以生育福利会有差异。以下是全民健康网整理的2024福州各区三胎产假最新规定,可供参考。
各区2024三胎产假最新规定
1、鼓楼区
鼓楼区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女职工产假标准,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生育一胎最低产假158天;生育二胎最低产假158天;难产:最低产假158天+难产假15天=173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台江区
台江区三胎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3、仓山区
仓山区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三胎子女的夫妻,在其子女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十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且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4、马尾区
马尾区女职工享受158天-180天产假待遇需要满足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现在三孩合法化,根据条例,在福建省马尾区工作的待产宝妈三孩最低产假158天。至于是158天还是更多达到180天这则是需要根据企业的规定去执行。因此三孩合法化,在福建省工作的女职工三孩最低产假158天。
5、晋安区
晋安区明确表明,《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三孩在婚假、产假、照顾假的基础上,规定在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且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
福州三胎产假最新政策
2024只要是已登记结婚的三胎夫妻都是按照158-180天的产假来执行,而158和180天主要是看女性员工是否有某些特殊原因,其中具体的天数是根据所在用人单位的规定实施,但是天数至少不低于158天。
例如,女员工是在24岁以后有的第一个孩子将增加15天的产假、难产的产假多休15天、一孩但多胞胎增加产假35天。且有的单位对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只要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就应该得到认可。
在福州如果生三胎参与了生育险,那么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若没有的话,按照自身工资发放,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企业就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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