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对失独夫妻家庭的助标准是多少?虽然说通过经济助也无法消失这些失独夫妻家庭的伤痛,但也是可以他们一定的安慰和帮助。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申领前比较好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下具体政策,如流程、条件、所需证件资料、金额等,准备好相关材料才可以加快审批流程。
重庆失独夫妻家庭助政策规定新
按照重庆市计划生育家庭特扶助制度,一些家庭由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难,所以对这部分人群了一些特殊的助,只要是符合助条件的,每人每月是可以领取390元助的,除了助金之外,还有其他的政策帮助失独夫妻家庭渡过难关。各城市的助政策和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1、万州区
万州区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扶助金标准分高到每人每月340元、390元,比之前分高110元和130元。 对于失独夫妻家庭实施一次养老保险金制度,已纳入计划生育特扶助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5000元一次养老保险金。
重庆万州区符合失独夫妻家庭一次条件的,申请人应交有关证明材料,如独生子女死亡证,户口簿等,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按标准向失独夫妻家庭发放一次。
2、涪陵区
涪陵区失独夫妻家庭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重庆市相关部门日前共同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对失独夫妻家庭一次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助3万元,其中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助费2万元。
3、渝中区
渝中区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夫妻家庭父母,按每人每年900元标准免费获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比较高可享受15年的资助,对生病住院的失独夫妻家庭父母,按照医疗保险报销总额的10%助,每人每年比较高助不超过3000元。
4、江北区
江北区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夫妻家庭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二档参保标准进行资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失独夫妻家庭,重庆渝中区将一次不超过3万元的再生育助金,由各县(市、区)在省级人口福利基金专户筹集的资金中支付。
重庆市作为首批特扶助制度试点地,率先出台了“失独夫妻家庭”特扶助金制度。目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得到4680元扶助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则为4080元。有需要的可以到有关部门出申请,再等待审核即可。
5、大渡口区
失独老人不愿意在重庆大渡口区居住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突发疾病时,能实现在备案地的联网医院刷重庆医保卡直接结算。同时,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再生育的失独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养老,全年不超过30天的住院护理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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