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引产住院报销流程
据了解,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缴纳。一般是按0.8%费率缴纳,参保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具体的报销流程如下:
1.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2.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畸形引产是可以报销的,如果产妇已经结婚,有准生证证明,如果出现畸形需要引产,可以启用生育保险,要根据引产周数来决定报销金额和休息的时间。如果引产时已经超过28周,按照正常分娩的程序进行报销。
小结:
6个月胎儿畸形引产手术+住院医保在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90%、85%、80%。住院医保的报销以1000元为例,首位种是住院起付线+(1000-住院起付线)×个人支付比例=需个人自付费用,第二种是(1000-住院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报销的费用。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具体要以当地规定的报销比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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