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怎么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对于大多数上班族来说,医院都会给助孕五险一金,其中就助孕括了一个生育险,生育保险可以在女职工生小孩的时候报销一定的生子费用,并且对男职工来说也是有用的,那么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呢,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请阅读全民健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医院生产或者流产(助孕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
(一)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四)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五)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
(六)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七)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
上文就是全民健康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和生育津贴的领取程序,想要领取生育津贴的时候先要看是否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然后再按照领取程序进行领取。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人以为只有女职工才可以助孕生育保险,其实这样的理解是不对的,男职工也同样可以助孕生育保险,关于男职工生育津贴的有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全民健康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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