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孩将补贴1万,申报方式看这里!10月13日,长沙市卫健委、长沙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发放三孩抚养补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合法生育的第三个子女(或以上),给予每个子女一次性补助1万元。
根据《通知》,即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三孩育儿补贴:
夫妻双方均为长沙市户籍(含夫妻一方为长沙市户籍,另一方为现役军人无户籍),2024年7月30日工作计划文件公布后合法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子女数按照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下列情况不计入子女数:
已婚夫妇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死亡儿童或者失踪儿童;婚姻期间配偶以外的人所生的孩子。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在生育后进行申报。生育当年未申报的,原则上可在3周岁内申请补办。夫妻双方填写《长沙市三孩抚养补贴申请表》,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离婚或者夫妻一方死亡的,向子女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
报告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夫妻一方已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原户籍信息、身份证号码。配偶一方为长沙户籍,另一方为现役军人无户籍,需提供其军官证或士兵证及部队出具的婚育证明);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合法生育第三胎及以上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合法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生育服务登记(出生证明)回执。
以上所有资料在审核时应核对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乡镇(街道)经办人签字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原件返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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